就業服務員-新北市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34,840元以上(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北部地區

需求1人

120~125人看過

職務內容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委託育成基金會辦理之單位,現徵求就業服務員1人。說明如下:
1.工作內容:開發職業就業資源,並協助身心障礙求職者媒合適切的就業機會。提供初進入職場之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
2.工作待遇:34,840元以上(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3.員工福利:具勞健保、勞退等,以及員工團體保險。
4.預計上班日:112年4月中下旬

工作性質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 工作時間:8:30~17:30

  •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 工作待遇:34,840元以上(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聯絡人資訊

  • 聯絡人:林欣怡

  • 聯絡電話1:(02)2975-3565

  • 聯絡電話1:(02)2975-3565 分機106

應徵方式

  • 人力銀行:https://www.104.com.tw/job/6uvu6?jobsource=n104bank1

  • 電子郵件寄履歷表:yucheng.wugu@msa.hinet.net

  • 郵寄履歷表: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應徵條件/或其他說明

1.資格限制: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 師證書。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3)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者或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4)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2.「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可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9
3.其他
(1)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無則免付)、職重人員繼續教育清單(無則免付)之資料備齊郵寄或E-mail至本中心。
Email:yucheng.wugu@msa.hinet.net
郵寄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收件者: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三重區)駱建志組長
(2)工作條件說明可參104人力銀行職缺說明
https://www.104.com.tw/job/6uvu6?jobsource=n104ban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