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115年 4月 24日止,日間部學士班 僅一個班級 回覆參與製作 116級校版畢業紀念冊。
因此,本年度將不製作 116級日間部學士班校版畢業紀念冊,各班仍可自行製作班級畢冊。
為配合教育部政策,建構以學生本位之學習,推動彈性學分與多元學習機制,鼓勵學生進行職涯自主學習,特規劃職涯增能自主學習學分課程。
職涯增能自主學習學分課程(簡稱職學分)簡介:
一、課程介紹:本自主學習課程以參與職輔組辦理之各系列職涯相關活動為學習主軸,透過活動參與之筆記、心得、照片紀錄,進行自主學習,以增進職涯自主規劃能力、提升職場就業能力、擴展工作世界產業 視野。
二、學習活動:每系列至少參與6場,3系列至少參與18場
(一)產業學講座系列:「職人夢想家講座系列」、「系所講座」等。
(二)職涯工作坊系列:「職場美學」、「黃金就業力」等。
(三)就業活動系列:「人資達人講座系列」、「企業說明會」、「就業講座」等。
三、預估學習時間:課程規劃每場講座約2小時,18場計36小時。
職學分介紹看這裡 http://eao.dsa.fju.edu.tw/Career_Events/career_events_credit_certification
職學分宣傳影片看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629ybdtqxY
(一)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7、14、16條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4條規定,
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自到職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
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亦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
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且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其自願提繳部分,由雇主向其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二)請協助轉知畢業生及在校生,畢業後進入職場或從事暑期工讀時,應留意自身退休金權益。如受僱於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無論從事兼職或正職工作,
雇主均應依法為其申報提繳退休金,同時自己也可自願提繳退休金。如欲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請向雇主表明意願,
並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由雇主每月收取自願提繳金額後繳納至勞保局。自願提繳率1年內可調整2次。
新北市就服處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點到下午2點在新北市汐止區公所11樓禮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11樓),
邀請28家知名企業舉辦現場徵才活動,歡迎求職朋友踴躍參加。